#18 Googol 可是你先主张你说的是事实啊。 比如说你怎么证明我搞破坏
#21 defaultuser6 那么你怎么证明我毁灭 notems 页面?
甚至有一些事实错误,Googol本来不是Gongxiang01
#20 Googol 你没有证据啊。按照你的原理,你主张的你就要举证啊
#24 Googol 那你也没法证明我干了啊
note.ms 是很难举证的,抛开不谈
但是,你们怎么不知道 Googol 不是 Gongxiang01?
#27 Googol 我为什么知道? 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就是一个人。
#28 defaultuser6 你没有拿出来,你说你存在再多的证据也是虚无。
#29 Googol 你也没有啊,而且我可以找到
Googol绝对不是Gongxiang01。我的证据是:双方均有声明互相不是 gongxiang01也声明了它不是googol。
#30 Googol 假如我开两个小号,然后都不承认它们就不是我的小号了吗?
#32 defaultuser6 我已经拿出证据了
#33 Googol 我的证据是:IP段一致、语气一样、行为特征一样
#34 defaultuser6 是的,除非有充足的证据。
#35 Googol 好的,那么我说你搞破坏,你就一定是,对吗
#36 defaultuser6 IP段一致
IP段是从哪里获取到的?
#36 defaultuser6 语气一样、行为特征一样
很明显不一致
对自己的主观关系的互相声明证据大于一切!
#37 Googol 物证效力高于人证,这个你不知道?
#37 Googol 那不一定
#38 defaultuser6 不对
#38 defaultuser6 好的,那么我说你搞破坏,你就一定是,对吗
#39 Googol Fandom管理员面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