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发现在 关于整治商家中心发表评价质量过低的暂行办法 发布后,仍有部分论坛用户为赚取NL,在商家中心复制粘贴他人评论进行发表,严重影响评分真实性和社区风气,为整治这一行为,NodeLoc管理团队决定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社区的良好氛围和环境

处罚条例适用对象

  • 一字不差复制他人评论的
  • 只修改商家名称,其余内容一字不差复制他人评论的
  • 其他被认定存在复制粘贴他人评论行为的

处罚规则

  • 针对第一次违反商家中心评论规定,且满足本处罚条例适用对象的,给予警告一次并扣除100NL的处罚(若该账号余额不足100NL的,处于余额清空并封号三天的处罚)
  • 针对第二次违反商家中心评论规定,且满足本处罚条例适用对象的,给予封号三天并扣除500NL的处罚,若该账号余额不足500NL的,处于余额清空并封号七天的处罚)
  • 针对第三次违反商家中心评论规定,且满足本处罚条例适用对象的,给予永久封号并清空余额的处罚

申诉

如果对处罚结果有任何异议,请发送邮件至 abuse@nodeloc.com 并附上您的详细情况说明,我们在收到邮件后将会及时核查并处理

本条例将于2025年3月21日起正式实施

附:其余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无意义评论、涉嫌AI评论的,仍按照 关于整治商家中心发表评价质量过低的暂行办法 内的处罚执行

2025年3月20日
NodeLoc管理团队

  • dfjk

    水王
  • #3

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 huaji02

  • h2o

    YEAR
  • #4
  • 已编辑

#p263629
笑死了,昨天才说完
你说认定就认定这肯定不行啊,几个字相同算复制?反正没有量化重复率指标,比如说找几个优质评论每个复制一句来重组一下不就OK了?
ac10

  • 一字不差复制他人评论的
  • 只修改商家名称,其余内容一字不差复制他人评论的
  • 其他被认定存在复制粘贴他人评论行为的

第一、二好判断,第三条主观性可能比较强

    我都不敢评论,因为自己没用过,怕跟风冤枉商家或者误导顾客

    如果真想要高质量的评价,应该给商品让我们体验(NL的free vps就可以这样子)

    这样子可以解决片面性(只有少数人用过,然后其他人发布的评价可能模仿之前人的)的问题,还可以真实反馈商家最新情况

      #7 ‏[已注销] 我就是看着别人用哪一家开网站然后看他网站的速度怎样,然后进商家主页看看价格和配置就评论了。

      所以说NL是靠回复弄的嘛

      现在的商家是商家全是自己入住的吗。是不是可以管理员手动添加一些管商家,外国商家不会主动入住的。例如,MikyHost这个aws分销商,工单基本没有,早想喷他了

        • Drift

          分享大师
        • #13

        目前的公告语气较为口语化,还不如简洁点

        #14 飞鸟
        哈哈哈,因为我是用的AI模板改的,估计体制内也用呢ac01

        • 12

          Dev
        • #18

        这都有人搞假啊